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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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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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过错性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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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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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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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重组、技术革新等),经协商无法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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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经济性裁员(如破产、重大经营困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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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性裁员
用人单位因经营困难、技术革新等需裁减人员,且符合法定程序时。
二、劳动者主动解除合同需获得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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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存在过错
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规章制度违法、以暴力或威胁手段****等。
三、其他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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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且用人单位不续订;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执照、责令关闭等。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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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标准
按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按3倍标准支付且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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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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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是法定情形下的补偿,无需证明用人单位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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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赔偿金是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如未支付报酬、暴力劳动等)而额外支付的,需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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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建议保留证据(如工资条、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等)。
以上情形综合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具体适用需结合案件事实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