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和《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破产清算时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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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明确将职工工资、经济补偿金列为破产财产优先清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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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标准与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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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限计算 :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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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基数 :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若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则按3倍标准计算,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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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中的清偿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用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及经济补偿金,剩余部分再依次支付税款、普通债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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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若企业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结论 :公司破产清算时支付经济补偿金是法定义务,企业无权拒绝。劳动者应依法主张权益,并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