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单方面降薪通常违反劳动法,但存在例外情形。关键在于是否经过协商一致、是否违反同工同酬或最低工资标准,以及是否属于合法调整范畴。若企业未经协商或缺乏合理依据直接降薪,劳动者有权拒绝并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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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是核心原则
降薪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若企业单方面降低工资且未获同意,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劳动者可要求恢复原薪资或通过劳动仲裁**。 -
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形
企业经营困难、员工不胜任工作且经培训/调岗后仍不达标、集体合同约定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成为合法降薪理由,但需提供充分证据并遵循法定程序。例如,疫情期间协商一致降薪或依据绩效考核结果调整浮动工资。 -
同工同酬与最低工资底线
续签合同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需符合同工同酬原则。若企业以“岗位相同但薪资更低”续签,可能构成歧视性待遇,劳动者可主张违法。 -
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特殊保护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此时企业若以降薪手段变相拒签,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规避法律,需维持原待遇或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若遇不合理降薪,应保留工资条、合同等证据,优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企业则需确保降薪行为合法合规,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