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公司录取通知函(offer)通常表示公司有录用意向,但 不等于正式录用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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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函的性质
录用通知函是用人单位向求职者发出的初步录用意向表达,包含岗位、薪资、入职时间等核心信息,但未正式确立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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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录用的法律条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收到录用通知函时,双方尚未完成劳动合同签订及入职手续,因此不构成正式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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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函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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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求职者接受录用通知函的全部内容并完成入职手续,则构成对要约的承诺,录用通知函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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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反悔需承担违约责任,例如因自身原因取消录用可能需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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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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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录用通知后,建议与用人单位确认入职时间、薪资细节及合同条款,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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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未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入职手续,可主张解除意向并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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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用通知函是录用流程的重要节点,但需以正式劳动合同签订和入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