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学时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不同类型的人员和行业的安全教育培训时间要求如下:
-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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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初次培训不得少于48小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6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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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初次培训不得少于32小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12小时。
-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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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非煤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初次培训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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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初次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小时。
- 其他从业人员 :
- 安全培训时间没有明确要求。
- 外来人员 :
- 如承包商、供应商、实习生等,培训时长没有明确要求。
- 职业健康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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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任职后3个月内初次培训不得低于16小时,之后每年再培训不得低于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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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初次培训不得低于8小时,之后每年再培训不得低于4小时。
综上所述,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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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72小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20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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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行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初次培训不得少于24小时,每年再培训不得少于8小时。
建议根据具体行业和单位类型,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培训时间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