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执行 两种方式 ,具体如下:
- 双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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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应准确完整反映政府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等预算执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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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应全面准确反映政府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等财务信息。
- 双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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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 :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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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 :实行权责发生制。
- 双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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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决算报告 :编制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预算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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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财务报告 :编制主要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以财务会计核算生成的数据为准。
- 平行记账 :
- 政府单位应当对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进行平行记账。平行记账的基本规则是“单位对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在采用财务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对于其他业务,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这种“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核算模式,确保了政府会计制度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有助于提高政府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