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会计制度科目体系庞大且分类细致,主要分为财务会计科目和预算会计科目两大类,以下是核心科目的详细解析:
一、财务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科目
- 流动性资产
-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在途物品、库存物品、加工物品、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研发支出、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受托代理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 非流动性资产
-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待摊费用等。
(二)负债类科目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增值税、其他应交税费、应付利息、应付政府补贴款、长期借款、受托代理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长期借款、应付利息、应付政府补贴款等。
(三)净资产类科目
- 权益类科目
- 累计盈余、专用基金、权益法调整、本期盈余、本年盈余分配、以前年度盈余调整、无偿调拨净资产。
(四)收入类科目
- 财政性收入
-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
- 非财政性收入
- 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
(五)费用类科目
- 业务活动费用
- 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成本等。
- 管理费用与经营费用
- 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费用、对附属单位补助费用、所得税费用、其他费用。
二、预算会计科目
(一)预算收入类科目
- 财政性预算收入
- 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经营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其他预算收入。
- 非财政性预算收入
- 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类科目
- 人员经费与业务支出
- 工资福利支出、岗位经费、业务活动支出、单位管理费用、经营费用、资产处置费用、上缴上级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投资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其他支出。
- 其他支出
- 采购支出、捐赠支出、盘亏损失等。
(三)预算结余类科目
- 结余类科目
- 非财政拨款结转、非财政拨款结余、财政拨款结余、经营结余等。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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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与财政科研项目 :科研项目预算收入中计提的管理费或间接费,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2号》规定,预算会计不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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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充规定 :新增“2308 待结算医疗款”科目,核算按“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待结算医疗收费,与医疗保险结算差额调整该科目。
以上科目设置体现了政府会计制度对财政资金流向的严格监控,既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实际应用中需结合具体业务场景进行明细核算与报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