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打分错误处理需根据错误发现阶段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一、评标结束前发现错误
- 申请复核
投标人可在评标结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对评标意见进行复核。若复核发现评标结果需修改,应现场修改评标结果。
- 招标代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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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质疑后需出具书面接收证明,确保质疑正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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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评标委员会澄清评分标准及过程,核实错误环节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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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评标标准缺陷(如业绩评分标准不细化),应停止评标,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组织采购。
二、评标结束后发现错误
- 申请重新评审或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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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重新组织评审、依法重新采购或提请财政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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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评标结果已确定,需向财政部门报告错误情况,由财政部门监督纠正。
- 监管部门介入
- 财政部门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和纠正。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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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标准完善 :招标文件应细化评分标准,减少主观分值,确保评分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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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追究 :对未按照规定独立评审的评标专家,需依法依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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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确认 :若评标结果因错误被修改,需重新确认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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