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最新发布的政策,异地就医报销政策主要调整如下:
一、政策调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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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试点病种
在原有7个试点病种基础上,新增复杂先天性心脏病、血液系统疾病(含造血干细胞移植、心脏移植)3组重大疾病纳入“省内大病无异地”试点病种范围,扩大了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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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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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转诊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在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基础上下降5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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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 :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异地转诊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下降10个百分点;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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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执行时间
新政策于 2025年7月1日 正式执行。
二、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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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政策
- 在省内或省外长期居住、生活、工作地就医的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标准执行参保地本地标准;备案有效期内回参保地就医的,同样享受本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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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外出就医政策
- 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及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报销比例按上述调整执行;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再下降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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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方式优化
- 支持通过手机或电脑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备案,出院前完成备案即可直接结算医保费用,简化了备案流程。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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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目录 :跨省异地就医按参保地目录执行,门诊、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统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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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建议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定点医疗机构确认最新报销细则,避免信息误差。
以上政策旨在进一步减轻大病、重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异地就医便利性。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就医地,并通过优化流程降低就医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