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取消退休待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公务员退休后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退休费待遇处理
-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 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退休费待遇。
- 被行政拘留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 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75%计发生活费。
- 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拘役被宣告缓刑、有期徒刑被宣告缓刑期间:停发退休费待遇,按本人原基本退休费的60%计发生活费。
-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从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取消原退休费待遇。
能否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的养老金
- 社会保险基金的保护:社会保险基金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代参保人员管理,并最终由参保人员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属于社会保险机构所有。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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