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第二次结婚(再婚)的职工同样可以享受婚假待遇,具体规定如下:
一、婚假资格与法律地位
-
法律地位平等
再婚者与初婚者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用人单位必须参照国家规定给予婚假。
-
无需区分初婚/再婚
国家明确规定,婚假政策不区分初婚或再婚,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条款。
二、婚假天数与待遇
-
基本婚假天数
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 3天婚假 ;若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额外享受 15天晚婚假 (含3天法定婚假),总时长为 18天 。
-
工资与假期性质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日,且婚假与路程假可合并休。
三、其他注意事项
-
地域政策差异
部分地区(如山东)可能对婚假天数有具体规定(如10天),但此类规定需以当地最新政策为准。建议用人单位咨询当地劳动部门确认。
-
生育相关假期
若再婚职工生育子女,可额外享受产假(女方30天+护理假15天)及生育津贴,具体按生育政策执行。
四、法律依据与**建议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婚姻自由,用人单位不得以婚姻状况歧视职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明确再婚者与初婚者享有同等婚假待遇。
-
**建议 :
若用人单位拒绝发放婚假,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依法享受婚假及工资待遇。
第二次结婚的职工完全有资格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权益,用人单位不得以婚姻状况为由进行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