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现行婚假政策,婚假天数需结合国家规定及地方性政策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法定婚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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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婚假
四川省法定婚假为 3天 ,适用于所有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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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奖励政策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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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修订前 :晚婚(男性25岁、女性23岁)可额外享受 20天婚假 (含3天国家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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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政策调整 :晚婚假被取消,全国范围内均统一为3天婚假,四川省亦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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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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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程假与婚假合并
若新婚夫妇双方不在同一地区,可申请 路程假 ,其天数根据实际路程由单位审批,与婚假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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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政策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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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2016年期间结婚的职工,若符合晚婚条件,可能享受过 10天婚假 (3天+20天奖励),但该政策已于2016年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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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政策调整前结婚,单位可能依据当时政策执行,但当前(2025年)已无此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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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假期
女方结婚可同时享受 产假30天 (符合晚育条件)和 护理假15天 (男方),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
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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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结婚时间 :若结婚时间在2016年前,需了解单位是否仍执行历史奖励政策;若在2016年后,则只能享受3天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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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单位 :路程假、奖励政策等细节需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
四川省目前 无统一10天婚假 ,法定标准为3天,特殊奖励政策已随法规调整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