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京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490元(非全日制用工24元/小时),执行江苏省一类地区标准,包含社保个人缴纳部分但不含公积金。该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适用于全市主城区及开发区,与2024年相比涨幅达9.2%,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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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适用范围与调整
南京全域(含玄武、秦淮等11区)统一执行一类地区标准,小时最低工资24元适用于兼职、临时工等灵活就业形式。2025年调整后,月标准较2024年的2280元增加210元,小时标准提高2元,与物价指数和经济发展同步。 -
工资构成与例外条款
最低工资不含加班费、特殊津贴(如高温/夜班补贴)及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但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企业需另行支付法定福利(如带薪假)和公积金,违规者劳动者可投诉至劳动监察部门。 -
关联权益与执行影响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计件工资也需折算达标。企业需同步调整实习、兼职岗位薪酬,小时工资不得低于24元。劳动者若遇欠薪或克扣,可通过12333热线或“江苏智慧人社”APP**。 -
常见误区澄清
部分劳动者误以为最低工资为“到手收入”,实际需扣除公积金个人部分;另有人混淆“社保包含范围”,江苏省明确最低工资仅含社保,不包含公积金,与其他省份政策存在差异。
提示:企业需定期核查薪酬合规性,劳动者应保留工资条等证据以备**。标准动态调整,建议通过人社局官网获取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