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0年社保退休年龄新规定明确:最低缴费年限逐步提高至20年,退休年龄渐进式延迟,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弹性提前退休。 新规以“小步调整、分类推进”为原则,男性退休年龄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女职工分两类分别延迟至55岁和58岁,同时允许缴费达标者提前最多3年退休。
- 缴费年限动态调整:2025-2029年维持15年最低缴费要求,2030年起每年增加6个月,至2039年达20年。例如2030年退休需缴满15年6个月,2035年需18年,2039年及以后需20年。
- 退休年龄延迟规则:
- 男性:2025年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从60岁逐步延至63岁(如1965年出生者延迟1个月,1969年出生者延迟13个月)。
- 女职工:原50岁退休的每2个月延迟1个月至55岁;原55岁退休的每4个月延迟1个月至58岁。
- 弹性退休机制:缴费达标者可自愿提前退休(最长3年),但不得低于原法定年龄(男60岁、女50/55岁);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延迟退休,最长3年。
- 特殊群体优待:1968年12月前出生的男性、1978年4月前出生的女工人等,若缴费满15年仍可按原年龄退休。
2030年新规兼顾公平与灵活性,建议参保人尽早规划缴费年限,并关注弹性退休政策以优化养老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