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进式退休方案的核心是通过分阶段、小步幅的方式逐步延长退休年龄,同时配套完善养老保障体系。以下是具体内容:
一、延迟退休年龄分阶段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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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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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年龄,2030年达到5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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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5年后出生女性:1965年出生推迟1年,1966年出生推迟2年,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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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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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5年起,每4个月延迟1个月退休年龄,2030年达到63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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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后出生男性:1960年出生推迟6个月,1966年出生推迟1年,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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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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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最低缴费年限
- 2030年起,逐步将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从15年提高到20年,每年增加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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弹性退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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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最低缴费年限者可自愿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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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者可协商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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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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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体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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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发展职业年金、企业年金及商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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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养老托育服务体系,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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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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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妥推进 :通过“小步徐趋”方式,每年仅延长几个月,避免社会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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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实施 :优先从养老金领取年龄最低群体(如1965年后出生者)起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