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官方信息,我国劳动力调查的开展频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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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实施频率
自2025年1月1月起,全国范围内劳动力调查已调整为 每月一次 ,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和乡村。调查时间通常为每月10-16日,具体以官方公告为准,节假日可能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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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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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首次实施 :全国范围内每季度进行一次,分2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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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优化为双月调查 :分5月和11月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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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试点调整 :如青岛市2006年样本量为2.5万户,7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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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对象与内容
覆盖16岁及以上人口,采用入户调查方式,内容包含就业、失业、社会保障等基础信息。调查员需严格保密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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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应用
数据用于分析劳动力资源、就业趋势,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宏观调控及社会保障提供科学依据。
目前我国劳动力调查已实现月度化,未来可能根据实际需求进一步优化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