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聘人员不算正式员工。 他们属于退休后再次被聘用的人员,与企业建立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正式员工通常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在职人员。
1. 法律定义
- 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和受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则是指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协议,其主体类型广泛,既包括法人之间、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也包括自然人之间。
2. 合同性质
- 正式员工:正式员工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合同中会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内容,并受到劳动法的保护。
- 返聘人员:返聘人员与企业签订的是劳务合同,合同内容更侧重于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不涉及劳动法中的一些特定权益,如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
3. 权益保障
- 正式员工:正式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种权益保障,如社会保险、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
- 返聘人员:返聘人员的权益保障主要依据劳务合同的约定,一般不涉及劳动法中的一些强制性规定。
4. 管理方式
- 正式员工:正式员工接受企业的日常管理,包括考勤、绩效考核等。
- 返聘人员:返聘人员的管理方式相对灵活,一般不纳入企业的正式管理体系。
总结:返聘人员与正式员工在法律定义、合同性质、权益保障和管理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因此返聘人员不算正式员工。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应根据返聘人员的特点和需求,合理安排工作内容和提供相应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