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缴纳需遵循以下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申报周期与期限
-
房产税
-
分两次缴纳 :每年4月和10月申报(具体以当年征期时间为准)
-
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
从租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个人住房暂减4%)
-
-
土地使用税
-
分两次缴纳 :每年4月和10月申报(具体以当年征期时间为准)
-
按年计算 ,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二、申报流程
-
登录电子税务局
- 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
税源信息采集
-
首次申报需新增税源:点击【新增税种】→勾选“城镇土地使用税”或“房产税”→填写土地/房产产权证号、土地等级等信息
-
系统自动带出已有信息,支持修改、删除等操作
-
-
申报操作
-
选择对应税种后,系统生成申报表并提交
-
新增应税房产/土地需在次月申报
-
三、注意事项
-
申报时效
-
逾期申报可能面临罚款,建议提前完成
-
租赁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作为计税依据
-
-
特殊情况处理
-
产权纠纷或代管人需由代管人申报
-
自用住房每月税额不超过工资三倍
-
四、操作提示
-
系统差异 :不同地区申报系统可能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
资料准备 :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通过以上流程,可确保按时足额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避免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