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岗位条件主要分为法定认定条件和岗位要求两类,具体如下:
一、法定认定条件(核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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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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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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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需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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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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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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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烈属、退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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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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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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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退役5年内未稳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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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区政策
- 东北老工业基地:国企下岗职工工龄满15年可直接申请。
二、岗位要求(通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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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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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社会责任感和公益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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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刑事犯罪记录和严重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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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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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备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技能(如社区服务、环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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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岗位要求有社区工作或公益领域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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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适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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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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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适应公共服务或社区服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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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需提供身份证、失业登记证、低保证/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等。
四、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政府通过公益性岗位促进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