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产假158天的生育津贴发放规则如下:
一、生育津贴天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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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天数 :法定产假158天(含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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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天数 :生育津贴按128天发放,剩余30天由单位以工资形式发放。
二、计算标准
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 × 128天 。
三、发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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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参加生育保险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津贴在产假结束次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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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生育保险 :由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标准发放。
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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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剖宫产 :生育津贴额外增加15天(总津贴14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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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生育 :需在参保地连续缴费满10个月,津贴按参保地标准计算。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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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低于产假前工资时,单位需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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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工资福利由单位发放。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确保覆盖产假天数、津贴计算及发放流程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