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产假158天的计算方式及相关说明如下:
一、产假总天数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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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产假 :98天(含产前15天、难产/多胞胎额外15天/每多生1个婴儿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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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 :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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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延长 :如上海剖腹产总产假143天(基础98天+15天),江苏等省份在基础产假外可能增加15-60天。
二、是否包含双休日和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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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日计算 :产假按自然日计算, 包含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例如,若产假最后一天为周末或法定假日,则顺延至假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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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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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含节假日 :多数地区(如上海、天津、北京)将双休日及节假日纳入产假总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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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含节假日 :江苏省明确将国家法定休假日排除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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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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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 :产假期间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支付工资及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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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产假期间遇寒暑假,产假不会中断或减少。
建议用人单位结合当地具体政策执行,若对计算方式有疑问,可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人力资源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