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8天
根据安徽省现行政策,产假总天数如下:
一、基础产假天数
- 国家法定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
二、延长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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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在98天基础上延长60天,总产假为 15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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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延长产假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民营企业。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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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产或剖宫产: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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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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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产假:未满4个月流产15天,满4个月流产42天。
总结 :安徽产假总时长为 158天 (含98天基础产假+60天延长产假),特殊情形可进一步增加假期。护理假30天(男方)同样适用于所有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