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通常由人力资源部门主导,但需财政部门(政府单位)或业务部门(企业)协同实施,形成“制度制定-执行监督-结果应用”的全流程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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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门的核心角色:企业中的绩效评价体系设计、标准制定及流程管理主要由HR负责,其专业性能确保评价的公平性与科学性。例如,HR需设计KPI指标、组织培训并协调跨部门反馈,而政府单位则由财政部门统筹政策框架和抽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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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直线经理的执行责任:直接上级最了解员工实际表现,负责日常考核评分与反馈。HR需提供工具支持(如评价表)并监督执行,避免主观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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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跨部门的协作必要性:政府项目中,财政部门需联合主管部门开展重点民生项目评价;企业中财务、研发等部门可能参与指标设定,确保评价与战略目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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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机构的补充作用:复杂项目可委托专业机构或专家参与,提升独立性与客观性,但需由财务或HR部门监管其质量。
提示:绩效评价需动态优化,定期复盘流程漏洞并强化结果应用(如晋升、预算调整),才能真正驱动绩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