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或2N
关于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的赔偿标准,根据《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主要分为以下情形:
一、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的赔偿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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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持或提高原条件续签但员工拒绝
若用人单位以不低于原条件(如工资、岗位等)提出续签,但员工明确拒绝,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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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原条件续签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如降薪、调岗等)续签,员工有权拒绝,此时用人单位需支付 经济补偿(N) ,计算公式为:
$$N = \text{月工资} \times \text{工作年限}$$其中月工资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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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作满10年或签过2次固定期限合同
若员工满足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签订2次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若强行终止合同,需支付 赔偿金(2N) 。
二、员工主动不续签的赔偿情形
若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则无需用人单位支付任何补偿。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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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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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如交通补贴)、加班费及未休年假工资(需折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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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3倍标准计算,且年限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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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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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未续签但继续用工,超过1个月不满1年需支付 双倍工资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但最多赔偿1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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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若用人单位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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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赔偿基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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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基数为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的部分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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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3倍标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以上情形综合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及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具体适用时需结合案件事实判断。建议劳动者保留劳动合同、通知记录等证据,以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