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事务,其核心职能可归纳为以下五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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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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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公务员的招聘、选拔、培训、考核、晋升、奖惩及退休等全流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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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业单位行政及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考核、职称评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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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改革与政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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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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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工资分配、机构编制调整等宏观政策,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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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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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职称评审、职业资格认定及海外人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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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博士后制度,建立专业技术人才信息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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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与劳动关系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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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工资福利政策,审核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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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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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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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政府交办事项,协调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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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人事法规宣传、政策调研及人力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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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不同地区人事部门职能可能有所差异,例如部分机构还涉及军队专业军官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等专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