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小区地面停车位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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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优先原则
若购房合同或安置协议中明确约定了车位归属(如归开发商、特定业主或全体业主共有),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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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与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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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 :若车位与房屋同步规划且计入建筑公摊面积,则归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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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计入公摊的车位 :若车位为独立建设且未计入公摊,通常归开发商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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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共有道路或场地的车位
若车位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场地建设(如小区地面车位),则属于业主共有,业主享有共同所有权和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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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车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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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 :归国家所有,开发商仅享有使用权(通常20年),不可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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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或专项车位 :若车位由政府或专项规划建设,归属可能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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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安置房地面车位归属需综合合同条款、规划安排及车位类型判断,建议以购房协议或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