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员工自己主动离职一般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但存在特殊情况可主张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主动辞职且公司无过错时,企业无需支付补偿金;若公司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员工仍可依法索赔。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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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情况:员工自愿离职无补偿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交辞职信(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长短不影响这一原则,即使是10年老员工也不例外。 -
例外情形:公司违法可索赔
- 拖欠薪资/未缴社保:企业长期克扣工资、拒绝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以此为由离职可主张N倍经济补偿(N=工作年限)。
- ****或违规操作:如公司强制危险作业、限制人身自由等,员工即时离职仍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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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双方达成一致有补偿
若企业提出解除意向并与员工协商一致,即便由员工主动提出离职,也可能获得补偿金,具体金额需协商确定。
提示:建议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等证据,遇到争议时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调解。合法权益受侵害时,工作年限越长,索赔金额往往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