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新劳动法对主动辞职的规定明确:劳动者享有法定辞职权,但需遵循程序要求。关键亮点包括:提前30天书面通知(试用期3天)、特定情形可无条件辞职(如欠薪、未缴社保等),且违约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以下分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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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规辞职程序
正式员工需提前30日提交书面申请,试用期员工提前3日通知即可。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拒绝,但可要求员工完成工作交接或承担违约责任(如培训费赔偿、机密岗位最长6个月脱密期)。 -
无条件辞职情形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未依法缴纳社保等),劳动者可立即解除合同且无需提前通知,并有权要求经济补偿。 -
合同期满与协商离职
劳动合同到期后员工主动不续签,双方互不补偿;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
违约与赔偿责任
员工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或违反保密协议,需赔偿用人单位实际损失(如招聘费用、培训成本、直接经济损失等)。但违约金条款仅限专项技术培训和服务期约定。
提示:辞职前务必留存书面通知证据,若遇权益侵害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合理运用法律条款,既能保障离职自由,也能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