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工作10年后自动离职,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缴社保等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主张“被迫离职”并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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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的法律性质
自动离职属于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的,不仅无权要求经济补偿,还可能需赔偿用人单位损失。但若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如未足额支付工资、未缴社保等),劳动者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 -
10年工龄的特殊性
工作满10年通常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但工龄长短不影响自动离职的补偿规则。即使工龄较长,劳动者仍须证明离职原因与用人单位过错直接相关,否则无法主张补偿。 -
**关键证据
若以用人单位违法为由离职,需保留工资条、社保记录、书面通知等证据。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需对“员工自愿离职”承担举证责任,而劳动者需证明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
协商与法律途径
即使自动离职,仍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补偿。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利,但需注意仲裁时效(通常为离职后1年内)。
总结:自动离职能否获赔,核心在于离职原因是否涉及单位违法。劳动者应谨慎处理离职程序,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