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不休的三大忌包括:被动放弃权益导致损失、误解工龄计算规则影响休假资格、忽视特殊情况下的法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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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动放弃导致权益流失
许多员工误以为不主动申请年假便自动作废,实际上未休年假应折算为3倍工资补偿。若因企业未提醒或员工自身疏忽未休假,可能丧失应得报酬或休假机会。 -
混淆工龄计算规则
部分人认为必须在新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才能休假,实则累计工龄满1年即可(含不同单位工作时间)。错误理解可能导致延迟休假甚至错过折算补偿。 -
忽视法定限制条件
长期病假、事假或寒暑假过长可能取消年假资格。例如:病假超2个月(工龄1-10年)或企业特殊规定未满1年不批假,需提前核实自身条件避免争议。
合理规划年假既能保障身心健康,也是维护劳动权益的关键。遇到争议时,建议参考当地政策或与企业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