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规定,1月份是否可以休完当年年假需分情况讨论:
一、一般情况下可以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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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同意优先
若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在1月份集中安排休完当年年假,无需跨年度或等待其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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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员工可休剩余年假
若1月份处于离职交接期(通常1个月),员工仍有权休完当年年假,单位需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未休天数并支付工资。
二、需满足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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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未休的补偿规则
若单位未安排休年假,需按员工日工资的300%支付补偿,但折算后不足1天的部分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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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享受年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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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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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不扣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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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且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或满10年不满20年且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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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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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可跨1个年度安排,但需双方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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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未休年假天数时,以实际工作日而非自然月为基准。
1月份能否休完当年年假取决于单位安排、离职状态及是否符合休年假条件,建议提前与单位沟通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