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最新规定,年假天数与工作年限直接相关,不存在“满一年多一天”的情况。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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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天数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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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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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年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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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以上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假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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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享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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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满足“连续工作满1年”这一条件,具体计算以用人单位统计的累计工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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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职工在1年内中断工作,中断时间连续计算(如病假、产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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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假安排与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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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统筹安排年休假,优先考虑职工本人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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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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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年假天数与工作年限分段计算,满1年后按对应标准享受假期,不存在“满1年多1天”的特殊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