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的命名主要体现了其独立性、权威性及职能定位,具体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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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性保障
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名称中的“署”字在国务院机构体系中常用于指代独立职能部门(如审计总署),与“部”字形成区分。避免使用“部”可能带来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混淆,强化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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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性强化
“署”字在官方机构命名中具有较高权威性,如“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等,使用“署”字有助于提升审计署在国家行政体系中的地位,明确其作为最高审计机关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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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与历史传承
审计署名称沿用“署”字,既区别于历史上“宰夫治官”等非独立审计形态,也呼应了隋唐时期“比部”等专职审计机构的传统,体现对审计职能连续性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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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沿革
1983年成立时曾使用“审计院”名称,后根据机构改革方案调整为“审计署”,这一调整进一步巩固了其独立职能定位,与财政部等部门的职责划归形成区分。
审计署的命名通过机构设置、历史沿革及职能定位的有机结合,有效保障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