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托育机构的税收优惠政策,综合多个权威来源整理如下: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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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
托儿所、幼儿园及社区托育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但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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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按比例计入收入
社区托育服务收入可减按90%计入应税收入,非营利性机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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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 免税项目中的不动产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无法划分的需转出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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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减计
非营利性托育机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社区托育服务收入减按90%计入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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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实际税负降至5%,符合条件的可享受自动减免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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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政策
经过免税资格认定后,非营利性托育机构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其他税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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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托育机构自用或承租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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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耕地占用税豁免
承受用于托育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契税;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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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税费减免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等税费减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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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费减免
托育服务相关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四、其他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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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加计抵减 :2019年10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生活***业纳税人可按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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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 :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享受按月或一次性退还增量/存量留抵税额。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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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税资格需经税务部门认定,非营利性机构需满足《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6号》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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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执行以税务机关最新通知为准。
以上政策综合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等多方面优惠,建议托育机构根据自身性质和规模,结合税务筹划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