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五类,涵盖免税收入、税率减免、研发费用扣除、特定行业支持及灾害减免等方面:
一、免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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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利息、股息红利 :包括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间权益性投资收益、非居民企业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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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助与会费 :除财政拨款外的政府补助(如省级以上民政、财政部门收取的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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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征税收入孳生利息 :如国债利息、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收入等。
二、税率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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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 :按15%税率征收,新办高新技术企业可免征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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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部分,按20%税率征收(实际税负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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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行业 :如农业、科研单位技术成果转让等,可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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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企业 :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100%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200%摊销(摊销年限≥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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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电路/工业母机企业 :在2023-2027年期间,未形成无形资产的研发费用加计120%扣除。
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允许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设备、器具一次性全额扣除。
五、灾害减免
企业遭受风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后,经批准可减免1年所得税。
注意 :所有政策需符合国务院或财政部、税务总局的明确规定,且需通过税务机关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