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技术开发的税收优惠政策,综合相关文件信息整理如下:
一、增值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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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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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需签订技术合同)可申请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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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机构进口设备或技术也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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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延纳税与分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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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享受递延纳税政策,允许企业将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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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可加计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也可加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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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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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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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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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校取得的研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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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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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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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7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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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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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续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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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15%抵减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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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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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与研发费用加速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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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可享受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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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可达7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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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奖励分期纳税
- 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向个人股东转增股本、股权奖励等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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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有效期以官方文件为准,如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截至202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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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申报条件需结合企业类型、行业及项目性质综合判断,建议咨询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
以上政策综合了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等多维度支持措施,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政策降低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