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公司收到劳务费的账务处理需区分收入确认、成本计提及税费核算,核心亮点包括:按差额缴纳增值税、工资社保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期末需结转损益。以下是具体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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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确认与开票
收到劳务费并开具发票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若适用)。需注意增值税按差额计算,即从用工单位收取的款项减去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社保后的余额为计税基数。 -
成本计提与支付
- 计提派遣人员工资及社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其他应付款—社保/公积金”(企业承担部分)。
- 实际支付工资时: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发放,同时代扣个人社保及个税,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社保(个人部分)”“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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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处理与期末结转
- 计提附加税费(如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时,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对应应交税费科目。
- 期末将收入、成本及费用结转至“本年利润”,完成损益核算。
人力资源公司需规范核算劳务费收支,重点把控增值税差额计税、成本归集及代扣代缴义务,确保账务清晰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