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规定,退休教师不享受第十三个月工资。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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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自2022年起,我国取消事业单位原年终一次性奖金(即第十三个月工资),将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这一调整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员工,包括退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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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条件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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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间 :2022年6月30日前已退休的人员不发放,之后退休的需符合年度考核合格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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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要求 :需通过人社局审查,且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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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构成说明
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奖励性工资,仅发放基础工资或岗位工资的70%(含绩效工资部分),不包含津贴补贴等额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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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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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离岗人员 :新招聘或离岗休息人员可折半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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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事假影响 :全年病假超半年或事假超三个月者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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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退休教师若在2022年6月30日前已退休,且无年度考核不合格记录,则无需领取第十三个月工资。该政策已明确取消原年终奖,统一纳入绩效工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