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即使员工仅工作几天后主动离职,也应当获得相应工资。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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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无论劳动关系存续时间长短。只要员工提供了劳动,就应当获得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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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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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支付,至少每月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相应周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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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工资需一次性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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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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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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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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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说明
试用期员工离职同样受上述规定保护,即使仅工作数天,工资也需支付。
法律依据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九条;《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