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工资算法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结合工作年限和工资水平计算。具体规则如下:
一、补偿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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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年限与补偿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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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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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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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月工资以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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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工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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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实际到手工资(含奖金、加班费、补贴)计算,而非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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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3倍工资计算,但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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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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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动降低条件 :若公司提出续签但条件低于原合同(如薪资、岗位),仍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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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主动离职 :员工因个人原因拒绝续签,公司无需支付补偿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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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需在时效期内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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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合同到期前30天发送《续签催告函》,明确要求“按原条件或更高标准续签”,逾期视为拒绝续签
以上规则综合了法律条款与实务操作要点,确保补偿计算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