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归档后原则上不能修改,但在特殊情况下可合规补正。关键点在于:必须保留原记录痕迹、需经医疗机构审批、仅允许形式性修改(如错别字),实质性修改(如诊断结果)需附证据且程序更严格。以下是具体规则和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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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前提与限制
归档病历作为法律文件,严禁直接涂改或删除原始内容。唯一允许的修改方式是在原错误处划线标注,旁注正确信息并签名、注明时间。若涉及关键诊疗信息变更,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医院管理部门批准,同时附上检验报告等佐证材料。 -
形式性与实质性修改的区别
- 形式性修改:如日期笔误、姓名错别字等,可直接划线更正,无需复杂流程。
- 实质性修改:如手术记录、用药剂量等,必须证明修改必要性(如检验结果冲突),且修改后需保留完整修改痕迹链,电子病历系统需记录操作日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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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病历的特殊要求
高级电子病历系统(5级以上)需通过权限管控实现修改留痕;低级系统则需打印纸质版手工修改。禁止事后统一补打病历,所有修改应在诊疗过程中同步完成。 -
绝对禁止修改的情形
患方已复印病历、医疗纠纷已封存病历、或司法机构调取病历后,任何修改均可能被认定为篡改,导致法律风险。
提示:医务人员应优先确保病历书写准确性,归档前完成全面核对。若发现归档后错误,务必遵循“痕迹保留+审批报备”原则操作,避免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