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领域的根本大法,2021年第三次修正后进一步强化了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了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并首次将“劳育”纳入教育方针,构建了更完善的教育公平与法律责任体系。 其核心亮点包括:突出教育对民族复兴的决定性作用、严惩冒名顶替入学行为、保障教师权益与受教育者平等权利,为新时代教育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石。
-
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法律明确国家坚持中国***领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新增“劳育”要求,将劳动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强化了教育的政治属性和社会责任感。 -
教育公平与权益保障
法律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对冒名顶替入学行为增设四类法律责任,包括撤销学历、禁考、开除公职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并赋予被顶替者入学资格恢复权。明确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平等入学、升学、就业等权利,特别强调对少数民族、残疾学生等弱势群体的扶持。 -
教育内容与经费保障
要求教育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强化文化认同。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多渠道经费筹措机制,确保教育投入“三个增长”(财政拨款、教师工资、生均经费),从经济层面保障教育优先发展地位。
新版教育法通过制度完善与责任细化,为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实现教育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公众可通过教育部官网或普法平台查阅全文,深入理解自身权利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