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退休后档案保管地点主要分为以下四类,具体以个人参保类型和单位性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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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退休人员
- 由原单位保管,单位在办理退休手续时将档案返还并继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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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或灵活就业人员
- 档案存放在参保地劳动局代理中心,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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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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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归属对应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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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等医疗机构: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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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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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业单位: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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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管理(社区托管)
- 部分地区实行档案社会化,由社区或人才交流市场集中保管,需提前咨询当地政策。
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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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需保持密封状态,避免自行拆封或逾期未归档导致"死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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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标准:男性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工人50周岁(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