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丢失后,可通过以下补救方法办理退休:
一、核心补救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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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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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身份证、户口本、退休审批表、养老保险手册、保险卡、最后一个月工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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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材料:招工录取通知书存根、职工花名册、单位注销证明(若原单位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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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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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单位或档案机构 :优先联系原单位或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档案下落,补办材料并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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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档案馆 :若原单位无法补办,可向户籍地或原单位注册地档案馆申请补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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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原单位破产时,需提供工商注销证明或查询注册地工商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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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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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社保局或人社局窗口,提交退休审批表并审核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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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通过后,办理养老金代发卡并领取待遇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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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累计缴费满15年即可领取养老金,不足15年可补缴或转其他养老保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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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自行篡改档案,否则可能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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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补办后可能影响户籍或调转,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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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档案无法完全补齐,社保局可依据社保记录出具认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