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职称体系覆盖多个专业领域,主要分为专业技术类和管理类两大类,具体如下:
一、专业技术类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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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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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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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设正高级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会计师、正高级讲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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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会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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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会计师、副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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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含经济师与工程师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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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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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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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高级教师、特级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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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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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系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主管)医师、医师、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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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列:主任护师、副主任护师、主管护师、护师、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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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社会科学研究
- 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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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科学领域
- 研究员、副研究员、助理研究员、研究实习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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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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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博物: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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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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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正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工艺美术师、工艺美术师、助理工艺美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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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类职称
- 行政管理类:正高级(如局长、副局长)、副高级(如科长、部门主任)、中级(如科员、职员)
三、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部分职业资格可直接对应职称,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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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师→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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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工程师→工程师或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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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中级职称
四、职称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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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类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部分系列含助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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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类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
以上信息综合自人社部官方文件及权威媒体报道,具体评定需结合岗位要求及资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