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专业(精神)执业范围主要依据医师类别和从业经历确定,具体如下:
一、中医类别医师精神科执业条件
-
临床类别医师
- 需满足《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精神科从业医师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4〕605号)中第一项条件。
-
中医类别医师
-
从业经历要求 :
-
2013年5月1日前在精神专科医院、综合医院精神科或独立精神病院区的中医医院从事精神障碍诊疗满2年;
-
或在中医医院神志病科、中医心理科等精神类科室从业满5年,并通过省级考核机构考核。
-
-
二、执业范围注册流程
-
申请流程 :
-
向原注册主管部门提交申请;
-
经审核后,在执业证书“执业范围”后加注“精神卫生专业”或“(精神)”字样。
-
三、适用范围说明
- 该执业范围仅限精神障碍疾病的诊断与治疗,不得超出考核或注册范围开展其他医疗活动。
四、其他相关说明
-
中医类别执业范围包含多个专业(如内科、针灸科等),但精神科需单独注册;
-
基层医疗机构对中医执业范围有具体规范,需结合地方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