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头文件的20份标准格式核心包括眉首、主体、版记三大部分,涵盖份数序号、密级、签发人、标题、正文等20项要素,其中关键要求为:发文机关标识需红色小标宋体、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居中、正文首行缩进2字符且用3号仿宋体,成文日期汉字书写且右空4字,印章下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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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首部分
- 份数序号:机密或绝密文件需在版心左上角标注7位数字编号。
- 密级与紧急程度:分“秘密*30年”“机密”“绝密”三级,紧急文件标注“特急”或“急件”,顶格排于右上角。
- 发文机关标识:红色小标宋体,如“XX人民政府文件”用于上行文,“XX人民政府”用于下行文,联合行文需并列机关名称。
- 发文字号:格式为“机关代字+年份+序号”,如“渝府发〔2025〕1号”,3号仿宋体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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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部分
- 标题:2号小标宋体居中,结构为“发文机关+事由+文种”,如《XX局关于XX工作的通知》。
- 正文:3号仿宋体,首行缩进2字符,1.5倍行距。一级标题用“一、”(黑体),二级标题用“(一)”(楷体),三级标题用“1.”(仿宋加粗)。
- 附件与日期:附件正文下空1行左空2字标注,成文日期汉字书写(如“二〇二五年五月六日”),右空4字,印章居中下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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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记与细节
- 抄送机关:用4号仿宋体,机关间逗号分隔,回行对齐冒号。
- 印制要求:A4纸标准页边距(上3.7cm、下3.5cm、左2.8cm、右2.6cm),每页22行,每行28字。
提示:企业红头文件需调整页眉为公司名称+LOGO,政府文件严格遵循国标GB/T9704。实际应用中,联合行文需主办机关发文字号,上行文需标注签发人姓名(3号楷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