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搬迁为由给员工放假时,员工需明确自身权益,重点关注放假性质(带薪/无薪)、劳动合同变更合法性及经济补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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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放假性质
若公司安排带薪放假,属正常用工行为;若单方面要求无薪放假,可能涉嫌变相降薪或裁员,员工有权要求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 -
警惕变相解除劳动合同
搬迁若导致工作地点重大变更(如跨市),需与员工协商一致。若公司以放假为名规避协商,强行解雇或不提供劳动条件,员工可主张违法解除赔偿(2N经济补偿)。 -
保留证据并主动沟通
留存放假通知、工资流水等凭证,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公司明确放假期限及薪资方案。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遇到此类情况,员工应结合《劳动合同法》第35条(变更合同需协商)、第38条(欠薪可解除合同)等条款维护权益,避免被动接受不合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