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放假期间不发基本工资是否合法,取决于放假原因和劳动合同约定。因企业原因停工停产,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必须发全额工资,超过周期可协商发放生活费;因员工原因或法定带薪假期则需依法支付工资。以下是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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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原因停工停产
若因经营困难、订单减少等企业原因放假:- 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通常1个月)内,需按劳动合同约定发放全额工资;
- 超过周期后,若员工未提供劳动,可协商按当地规定发放生活费(如北京不低于最低工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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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个人原因请假
员工主动申请事假或无薪假,企业可不支付工资,但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保留书面协议。 -
法定带薪假期
国家规定的带薪年假、婚假、产假等,企业必须正常支付工资,否则属于违法。 -
劳动合同或集体协议约定
若合同中明确约定“停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或企业有工会协商的补充方案,需优先按约定执行。
企业单方面以放假为由拒发工资可能违法,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建议保留考勤记录、通知文件等证据,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