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强制休息不发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按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根据劳动法规定,非劳动者原因造成的停工停产,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全额支付工资,超过周期则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或地方规定发放生活费。
- 法律明确禁止克扣工资:若企业以“节省成本”为由强制放假且拒付工资,违反《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员工可通过协商、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等途径**。
- 区分停工类型与工资标准:强制休息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通常为1个月),工资需按合同标准发放;超过周期且员工未提供劳动,则按地方规定支付生活费(如北京为最低工资70%)。
- 企业单方面决定无效:未经员工同意的“变相事假”或“强制福利”均不合法。企业需与工会或职工协商停工安排,否则需承担补工资差额及赔偿风险。
遇到此类情况,员工应保留考勤记录、通知文件等证据,及时主张权益。企业则需合规调整用工策略,避免因违法成本更高。